2021年1月24日
一楼放全生物可降解制品,二楼却“藏”不可降解塑料制品。1月22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行政执法局联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海口市海榆中线狮子岭一仓库内检查,将现场发现的1256箱共814760个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予以原地查封,并对涉事企业立案调查处理。
仓库一楼存合格品二楼“另有玄机” 千余箱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堆满仓库
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刘冰城介绍,近日,有市民向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称,在海口市秀英区狮子岭,海南旺桦源贸易有限公司租用了绿保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仓库,在该仓库内储存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且数量及货值金额较大。这一线索引起了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随后,省、市两级市场监督部门经过前期摸排调查,最终确认了举报的储存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就存放在4-3号仓库内。
1月22日上午,海南省、海口市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对海南旺桦源贸易有限公司租用的4-3号仓库进行了突击检查。
记者现场看到,涉事仓库位于狮子岭绿保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附近,该仓库一层摆放着近百箱标注为“400休闲杯”的全生物可降解制品。而就在该批塑料制品旁一侧,有处不起眼的楼梯。
记者随同执法人员前往二楼处发现,该二楼处仓库内储存着各类各规格的不可降解透明碗、碗盖、透明杯等。其中有耀康牌700碗、耀康牌航空杯、耀康牌大圆碟等,其中这些产品的主要成为均“聚丙烯”“聚丙烯树脂(PP)”。
经执法人员现场统计,该仓库储存一次性水杯、一次性透明碗等共十余个规格1256箱,均为海南禁止使用的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2020年12月1日,《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开始实施,《规定》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饮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根据《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餐饮具,包括盒(含盖)、碗(含盖)、碟、盘、饮料杯(含盖)和吸管等均不可销售使用。
因2万元货款已付厂家不肯退款 涉事企业便抱侥幸储存销售
该《规定》已经实施近两个月时间,为何有企业仍储存如此大批量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呢?
海南旺桦源贸易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沈先生介绍,他从事塑料制品相关的生意仅几个月时间,该批货物货值2万余元,是他于2020年11月从广东订购,订货后才发现海南已经全面禁塑,因此一直没有敢让对方发货。近日,该批货物生产厂家通知他限期收货,2万余元货款不予退还。
“我把钱都给了对方,他不给退,我没办法就心存了点侥幸心理,让对方发货过来。”沈先生说,为了不让货款打水漂,他让对方发货,然后将合格的可生物降解制品放在仓库一楼,把先前订购回来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放到了二楼处,销售给一些餐馆、酒店。
“没想到,刚接到货物没多久就被执法部门查获了。”沈先生表示,下一步将配合执法部门作进一步调查。
千余箱不可降解制品共80余万个 涉事企业已被立案调查处理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郝文磊介绍,根据“禁塑规定”的要求,塑料制品在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全流程禁止。《规定》在2020年年初已经发布,相关职能部门也多次宣传,经营与存储也是不允许的。
“可降解水杯、碗外包装有可降解标志和电子监管码,辨识度高。”郝文磊说,目前该企业涉嫌储存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若该企业违法事实均成立,那么执法部门将对现场发现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予以销毁。郝文磊提醒市民,市民发现有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可拨打12345或12315举报。
据统计,现场涉嫌储存销售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共计1256箱814760个,货值约2万元。执法部门已将该批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予以原地封存,并对涉事企业海南旺桦源贸易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待进一步后期调查处理。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