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各有关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统计调查等四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1]8号),批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执行《废旧物资经营回收统计调查制度》,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为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统计制度,完善统计核算方法”,我会将开展废旧物资经营回收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注:废塑料加工处理企业填写附件1和附件5 废即可。
通知下载:
附件下载:物再协字〔2022〕34号.pdf
附件1下载:附件1.docx
附件5下载:统计填报样表_废塑料企业2022081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