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废塑料分拣配送中心的通知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一、企业范围 以废塑料回收分拣为主要经营范围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设备齐全,近两年未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违法违纪等情况; (二)按规定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回收经营台账制度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备; (三)企业回收、分拣、配送等业务流程,以及设施建设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等; (四)能够积极参加分会组织的培训交流活动,按要求定期报告企业经营情况和创新举措,较好地承担政策、标准先行先试工作; (五)企业应具有固定的分拣场地和分拣处理能力,场地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六)废塑料年回收分拣量5000吨以上; 三、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请。企业按照自愿原则提出申请,填报《废塑料分拣中心基本情况表》(见附件),提供主体企业注册登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发布名单。在严格筛选、评审后,确定废塑料分拣配送中心名单并发布。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塑料分会将针对废塑料分拣配送中心开展下游需求衔接、政策和技术培训、信息化网络建设等工作,为废塑料的高值化利用(物理再生、化学再生)提供畅通的渠道。 附件:废塑料分拣配送中心基本情况表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塑料分会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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