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三批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
废塑料回收试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塑料制品的回收利用渠道,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回收分会和再生塑料分会于2018年通过企业自愿申报、材料审查、企业现场答辩、现场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了19家企业成为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废塑料回收试点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范围,更好的推进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废塑料回收工作,协会决定启动第三批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废塑料回收试点工作。
请相关部门和企业积极配合,认真做好第三批试点申报工作。入选企业名单将在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官方网站(www.crra.com.cn)向全社会公布。
附件下载: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回收分会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塑料分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