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会推荐评选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报名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评选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4〕71号)精神,为开展好本届评选工作,协会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统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参选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资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本届中国专利金奖至多评出2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本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至多评出5项。
二、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重点申报专利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专利质量优秀的项目。
3.参选单位可通过所在省知识产权局报送,也可通过我协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二选其一,不得重复报送。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及形式
1.项目的推荐理由,材料确认表。无推荐理由的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资料1份(用U盘/光盘存储,每个推荐项目包含:申报书、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扫描材料)。
3.其他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二)时间要求
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5年3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由于参选名额有限,各单位报的参选项目经协会筛选后报出。未选送的项目我协会将原资料退回申报单位。
请各单位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及《关于评选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2015年1月7日
联系人:张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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